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补充项目部员工用车的车辆租赁包车服务公开自主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8:59:03浏览次数: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补充项目部员工用车的车辆租赁包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福建省内公开比选,现欢迎省内合格参选人对该比选服务进行密封报价参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本次公开自主比选项 的名称是: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补充项目部员工用车的车辆租赁包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标段

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单价

(含税)

租赁车辆行驶范围

备注

1

江阴项目商务车

1辆

16800元/月

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行驶地福清江阴地区。

车辆品牌及型号要求:别克商务GL8(或同等级),核载人数7人。车辆为购置六年内的车辆(即2019年4月1日后购置)。

车辆服务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日、周末、节假日,含甲方因项目需要的夜班接送时间。

要求24小时待命,根据甲方需要随时提供服务。主要用于监理项目人员通勤用车

2

古雷项目商务车

1辆

16800元/月

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行驶地古雷地区、新港城漳浦动车站(或云霄动车站、漳州动车站、厦门动车站)与古雷地区往返。

车辆品牌及型号要求:上汽大通MAXUS(或同等级),核载人数7人。车辆为购置六年内的车辆(即2019年4月1日后购置)。

车辆服务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日、周末、节假日,含甲方因项目需要的夜班接送时间。

要求24小时待命,根据甲方需要随时提供服务。(主要用于EPC项目人员日常用车,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以同等单价增加用车数量)

说明

单价报价应包含①车辆包车服务费;②车辆驾驶人员工资(含法定的各类社保)、加班费、食宿费、误餐费、出差费用等;③车辆各类保险费、车辆年检费、保养费、车辆维修费、罚款;④税金;⑤利润;⑥风险费用以及履行合同责任所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含增值税)。但不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时发生的下列费用:甲方包用的车辆在包用期间所发生的过路(桥)、隧道、高速公路费及燃油费

注:投标单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要求参选单位具备独立法人(附上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比选所需服务并能提供运输费的正式税务发票的国内运输企业。

2、参选单位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2022年4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配驾司机要求: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或以上相应准驾车型驾驶经验,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提供承诺函)

5、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客运资质,驾驶员驾驶证级别必须与所驾驶车辆一致,且驾驶员和承运车辆必须经过当年度年检注册登记。

6、参选人提供的车辆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座(按核载人数计算)。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才可能有资格成为中选候选人。

三、参选文件递交:

1、凡愿意参加比选的合格参选人请2025年421于工作日9:0012:00,下午15:00至17:00,递交参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211200分。

3、提交参选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18 号石化楼313),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39986

4、若要使用邮寄方式,请尽量使用顺丰或EMS邮政快递,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参选人、联系人电话,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送达。

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本次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引导参选人进行正确参选,特制定本规定文件。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补充项目部员工用车的车辆租赁包车服务公开自主比选公告(图1)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补充项目部员工用车的车辆租赁包车服务公开自主比选文件.pdf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39986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18号石化楼313  邮编:350011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