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明康利改性聚氨酯胶、水性聚氨酯胶、电子胶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9 17:03:39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三明康利改性聚氨酯胶、水性聚氨酯胶、电子胶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明康利改性聚氨酯胶、水性聚氨酯胶、电子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三明康利粘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项目位于三明市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总占地面积25178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2976.44平方米。

项目实际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60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额:生产期间实行单班工作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劳动定员:10人。

公示内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x1OSp5l30X9YSHRLXn0Ew;密码mm3c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联系人:董先生;邮箱:605291590@qq.com

公示日期:即日起20个工作日。

日期:2024年1月29日